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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院长岗位职责
2012-09-18 00:00     (点击: )

研究生院院长是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教育、学位管理以及学科建设规划等全面协调与服务工作。

1、根据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协助学校研究与起草、组织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和起草、组织制定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

2、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方案,研究与起草、组织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相应的工作条例与实施办法,具体负责学校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与验收,以及学科评估与建设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3、根据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条例及规定,组织修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4、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和协调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与新增博士点的申报与建设工作,以及各类别硕士点新增培养领域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考试与招生工作;制定与申请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生源组织、报名、专业课命题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组织、修订、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审核各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的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负责研究生培养与教育质量的过程监督检查。

7、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与评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与评估等组织协调工作。

8、组织与协调完成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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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