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在研究生院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与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研究生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类别、分学科、分专业、制定本校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目录。
3、根据学校确定的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的宣传、咨询,组织研究生招考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等相关工作。
4、具体负责组织研究生初试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
5、具体负责组织研究生的报考资格的复查、复试、体检及录取等工作。
6、接收考生的申诉,负责对未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的解释,并妥善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7、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教学科研等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8、完成学校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