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大发〔2017〕58号
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2017年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此次我校参评点为冶金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矿业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评估内容
专项评估主要检查参评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具体评估指标与内容,根据学科评议组、教指委制订的评估工作方案执行。
三、工作流程
4月24日之前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与参评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4月25日-5月21日学位点学院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填写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
5月22日-5月26日组织校内专家针对参评点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各参评点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评估材料。
5月29日参评点将最终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上报至研究生院。
5月30日-5月31日按照要求将材料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四、评估要求
(一)加强评估过程管理
参评点专项评估必须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各部门协调一致,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不断总结经验,改进评估办法,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保证材料真实可靠
各参评点评估工作要严把质量关,避免弄虚作假,保证各类材料真实有效。
(三)严格遵守评估纪律
评估过程中要严明纪律,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保证专项评估公平公正,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学位点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2.08062017年冶金工程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3.08192017年矿业工程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7年4月26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