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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2010-04-30 00:00     (点击: )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成果的主要表现,它表明了作者在科研工作中获得的新发明、新理论或新见解,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总体要求
1.对所研究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1)研究生在所研究课题中,对某些理论或生产技术问题,提出自己的新见解或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要力求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实践上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学位论文工作必须有一定的难度、深度和工作量。论文应是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一般性的文献综述、调研报告和课程设计等不能作为学位论文;
(3)新见解要有科学依据,其科学依据可以是某项理论、实验结果,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能力
(1)具有独立进行文献检索、文献综述、调查研究和在导师指导下具有选题和提出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能力;
(2)根据课题的要求,能够确定合理的研究方案,工理科通过实验取得可靠数据,能正确分析和处理数据,得出科学的结论,能对课题进行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在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概念、思路清楚,回答问题确切,没有原则性错误,表明作者能够正确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包括引言、论文主体)、结论、参考文献和注释、在学研究成果、致谢。
学位论文中还可有的其它组成部分包括:插图和附表清单、符号标记缩略语等的注释说明、附录等。
4. 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使用汉文撰写,学位论文应立论正确,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三万字,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两万字。博士学位论文文科不少于八万字,理科不少于五万字。
5.学位论文的格式要符合“学位论文模板”要求,文字通顺,条理分明,表达准确,图表精确,计量单位正确。
6.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与撰写从开题到答辩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采取导师指导和学位点学院集体培养相结合,应采取引导启发、定期检查帮助,严格把关的方式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工作。
7.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查、校对、指出问题,由本人修改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答辩。
8.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位论文在预答辩后,4月15日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术不端检测初检复制比率(指总体复制比和部分复制比)不得高于30%,答辩前检测复制比不得高于20%,高于此比率的学位论文都必须推迟答辩。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复制比不得高于10%。
如确因涉及军工等机密内容,可将关键数据删除后检测。
二、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研究生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并撰写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撰写是对所做论文工作的总结和提高。论文应含有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包括引言、论文主体)、结论、参考文献及注释、在学研究成果、致谢、附录。
一般格式为:
1. 封面
封面包括:分类号、UDC、密级(公开、秘密、机密)、单位代码(10127)、校名、学位论文类别、论文题目(中文、英文)、学号、研究生姓名、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论文提交日期。
中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恰当、简明、引人注目。题目应力求简短,应避免使用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结构式和公式等,一般不宜超过25字。
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要一致,每个词的首字母大写,但冠词﹑连词﹑介词全部小写。英文题名长度一般不超过2行。
2. 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说明
论文封面后需有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说明(具体格式见论文格式模板),作者本人及指导教师需签字。
3.中文摘要: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是学位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它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即不阅读学位论文全文也可以获得全文的主要信息和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独立使用,摘要应能反映出论文的整体水平。学位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目的﹑内容﹑方法﹑观点及所取得的成果和结论等,应突出论文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语言力求精炼。
博士学位论文摘要1500字以上,硕士800字以上。
学位论文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而从学术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选取3~5个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
4.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另起一页排列于中文摘要之后。英文摘要是一篇独立的英文短文,要符合英文写作规范,而不应是中文摘要的勉强翻译。
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对应。
5.目录:应是学位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可以帮助读者查阅所希望了解的内容,目录中应有页号,页号从摘要开始直至全文结束。
6.引言:引言是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要求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注解。除了说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等外,还应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介绍本项研究工作对科技发展、文化进步的学术意义,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涉及范围和预期结果以及学位论文研究主题范围内国内外已有研究的现状及文献综述,该论文在已有的基础上所解决的问题。
7.论文主体:学位论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是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不同而不同,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的分析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科学研究要解决的问题等。论文文字表述准确、文笔流畅、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图表清楚、公式正确、格式符合要求。
8.结论:结论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课题的见解,是全文的精髓。结论应该明确、精炼、准确地对学位论文整体内容和研究结果进行综合概括,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在本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自己新见解的意义。或要阐述自己研究工作的价值以及今后还需要深入研究的工作。应严格区分研究生的成果与导师研究工作成果的界限。
9.参考文献:只列主要的及公开发表过的文献,按文中引用的顺序附于文末。学位论文终稿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
10.注释
注释采用脚注的方式在页下著录,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包括对学位论文中某些关键词句、论点的详细说明。
11.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教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主要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
每一附录应另页起。
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模板另附。
三、 学位论文选题工作
选题工作是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并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行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性环节,也是培养研究生在学科领域内选题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加强这一环节的工作,使研究生能顺利地开展论文研究,培养研究生的学科前沿意识,建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各学位点学院、导师及研究生应认真做好选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位点学院加强对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2.选题应该以有利于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有利于加强学科建设、保持学科优势和特色为原则。
3.所选题目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在实验研究方面(知识条件、实验条件、经费条件、规定时间)具有可行性。
4.选题应在研究生所属的学科(专业)范围内进行,并与所确定的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学科前沿性、新颖性。
5.各位指导教师应抓住选题这个重要环节,通过选题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的意识,增强对学科领域的了解、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
6.选题工作安排应在第三学期第二、三周内完成,并由学位点学院组织有关导师与研究生认真研讨选题工作计划及调研工作安排。
7.选题工作计划及调研工作安排确定后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调研工作安排表》,并在第三学期第四周周末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8.根据选题工作计划及调研工作安排,需要外出进行文献检索、课题调研的研究生,外出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报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查批准。
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在完成文献检索和课题调研后写成的关于学位论文选题与如何实施的论述性报告,也是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始,是整个培养过程中承上启下的实践性环节。为综合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开题报告及报告程序,制定如下规定:
1.选题来源(文献综述)
通过查阅一定量的中外文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体系及主要研究内容、背景、国内外研究概况和发展趋势、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等。
2.选题依据及方案
在资料分析及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确定的研究课题要求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即从理论上分析课题研究的必要性,从实际应用方面分析课题研究的价值。对所选题目展开的内容与为了达到目的所安排的研究方案。
3.课题研究的可行性
从知识条件、实验条件及时间等诸方面客观分析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对于难点、创新点的问题是否有成熟的理论或实验结果作为支持要加以论述。
4.技术路线
对所选课题应制定出可行的技术方案、实验方案,根据方案制定出详细的论文工作阶段性计划,预算出论文工作的经费、所需实验项目及实验地点。
5.参考文献
选题要科学、客观,应以详实的文献资料为根据,充分了解前人所做的工作,所以开题报告应有参考文献部分,开题报告中,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的文献资料不少于10篇。
1.各学位点学院及有关导师要重视并认真组织做好开题报告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第三学期末进行,最晚不得迟于第四学期的第二周前完成,第三周必须将《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交到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应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凡未按时开题者,推迟其论文答辩。
3.研究生要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写出详细的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硕士生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不得少于8000字,博士生不得少于15000字,并制定出详细的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方可开题。开题前研究生应将有关的参考文献和已完成的各种理论分析、试验数据,事先印发给参加开题报告会议的有关人员。
4.开题报告撰写参考《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5.开题报告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由学位点学院统一组织开题。
(2)每位研究生认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由指导教师和学位点学院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3)各学位点学院(或学科组)负责人主持开题报告会,组成3~5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开题报告专家审查小组,原则上专家为研究生导师,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研究生参加,听取多方面意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组要求由5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确定其中一人为开题组组长,开题组组长主持开题报告会,本专业研究生教学秘书需作详细记录。审查小组成员应事先审阅提交的开题报告及有关资料,为开题报告会做好准备。
(4)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选题的依据、意义、内容与方法,课题的可行性分析以及课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等;
(5)专家组讨论、表决是否同意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开题报告相应表格栏内签字;
(6)应发扬学术民主,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措施可行的应批准论文开题;对尚有不足的,要限期修改补充,并重做开题报告;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需要重新选题。
6.开题报告通过后一周内,应将《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两份(学位点学院、研究生院各一份)存档,以便定期检查论文工作。
7.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者,由导师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理由,经学位点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查备案后,方可改换研究课题,如题目变更较大,需重做开题报告,重新组织开题。
8.开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
五、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为了保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过程管理,要求各学位点学院认真组织安排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位点学院在第五学期末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凡是中期检查推迟达两周以上者,学位论文必须推迟答辩。
2.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由各学位点学院召集有关导师组成检查小组,由学位点(或学科组)负责人主持,认真听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性汇报。
3.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所拟定的阶段计划及工作目标,严格审核并客观评价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度及完成预期目标的程度。
4.根据汇报情况对学位论文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由检查小组集体制定解决方案。
5.中期检查结束后,填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并在一周内(最晚于放假前)交各学位点学院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各一份存档。
六、 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是论文答辩的预备阶段,实行预答辩的目的是通过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先审查,判定其是否达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第四、五周进行。
2.预答辩由学位点学院组织,学科组(或课题组)统一安排。预答辩检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成员职称与开题要求相同)。
3.预答辩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答辩
(1)论文选题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有一定的创新点,论文成果在理论或实际上有一定的意义。基本掌握了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对课题进行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须有不少于两个创新点。
(2)通过阅读相关文献与论著,能够综合分析问题,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能够确定自己的工作;
(3)通过实验或实践,论文的理论工作基本得到验证,数据基本可靠,基本掌握了运算方法,结果正确。
4.推迟答辩
(1)论文没有新见解,未取得有意义的成果,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不够;
(2)阅读量少,文献综述不够;
(3)实验或实践工作较欠缺,或数据不可靠,运算能力差,结果错误多,图表不规范,则不能按期参加答辩,将推迟答辩。
5.修改后按期答辩
若论文预答辩情况介于上述3和4之间则经修改后可以按时参加答辩。
七、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是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中最后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控制环节,也是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的一个不可轻视的重要过程,为使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论文质量,有关要求及规定如下:
)答辩委员会与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中应有外单位专家1人,指导教师不可成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要参加答辩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由学位点学院教授委员会确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由5~7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成员,至少有2位是论文评阅人,有2位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本学科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指导教师不可成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要参加答辩会。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
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为教授委员会成员,至少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要有教授委员会委员。
2.对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答辩委员会每个成员在答辩前应预先审阅论文,做好提问准备;对学位论文评议时,必须坚持学位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态度公正。答辩委员会要对学位论文答辩过程及答辩质量负责,论文答辩要求坚持标准、确保水平、严谨规范、不走过场。答辩要发扬民主,以公开的方式举行,欢迎有关同行参加。
提问与答辩应从整体出发,围绕博士(硕士)论文的学位水平及答辩人是否独立完成,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来进行,要有秘书作答辩记录。
3.学位论文送审与评阅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前提交论文,导师要参考《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内容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同时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或答辩委员会主席)组织学位论文送审,聘请与学位论文所在学科(专业)相关的校内外副教授职称以上专家或科研方向对口的高级工程师(博士要求必须是教授职称的专家)共3位评阅论文(校内1名,校外2名)。评阅人应根据培养工作细则中对论文水平的要求进行评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相应的学位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撰写论文评议书。论文评阅人的评语意见与是否可以答辩参阅《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规定》中的“盲审结果及处理办法”。
论文送审工作应规范、严谨。抽到盲审的学位论文按照《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规定》执行。
如认为学位论文有严重剽窃作伪等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答辩申请
各学位点负责人应将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前一周送各答辩委员会委员每人一份。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持答辩材料(须提前填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审批材料、学位论文评分表、答辩表决票)、课程成绩单、论文评议书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答辩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未经审核进行答辩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并给予答辩委员会主席警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① 修完培养方案课程规定的学分;
②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并通过预答辩;
③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总体和章节复制比都低于20%;
答辩申请以答辩时间为限,通常要求提前十天申请,若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则提前一个月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应在每年的6月10日或12月10日前完成。
1.预备会
答辩委员会举行预备会议(答辩委员会成员、秘书及学位点学院有关人员参加)制定答辩计划等。
2.答辩会
(1)主持人(一般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主席、委员、秘书等姓名、单位、职称),介绍答辩人的姓名、专业、论文题目、课程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并宣布答辩会开始;
(2)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及主要内容(硕士约20分钟,博士约45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列席人员提问和发表意见,答辩人回答;
(4)休会,答辩人和列席人员退席,答辩委员会评议:
①导师宣读推荐书,并重点介绍研究生的政治、业务情况,特别是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有无新见解及其形成过程,独立工作的能力等要作详细的介绍,宣读学位论文评议书,然后退席;
②宣读导师和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委员们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是否通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票数同意为答辩通过,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若答辩不通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给出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在决议栏内签字;
5)复会,由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成绩及投票结果;
(6)答辩人答谢、导师及领导讲话;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三)答辩材料上报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材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审批材料、学位论文评分表、答辩表决票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等收集整理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以及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硕士)学位水平进行审核和评议,做出是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点学院答辩秘书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的所有材料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将学院上报的答辩材料整理汇总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八、学位论文存档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校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现更名为国家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我校学位论文做如下规定:
1.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研究生院存档一份,三年后纸质版交存学校档案馆永久存档。
2. 学位论文交存学校图书馆一份,学位论文存档、保密、授权、对外开放查询等相关事宜与图书馆具体协商处理。
3.学位论文给国家图书馆保存一份纸质版。
4. 学位点学院、导师及本人是否留存由各学院自定。
5. 涉密的学位论文办理保密协议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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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电话:0472-5951507  培养办电话:0472-5951508  综合办电话: 0472-5951883   学位办电话:0472-5954370  学科办电话:0472-5953153   传真:0472-595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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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