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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春学期选课的通知
2017-03-13 09:59     (点击: )

在职工程硕士及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

本学期选课已经开始,请同学们尽快选课,选课时间截止到3月30日。

每学期都需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将本学期需要上的课程选中,只有在系统中选中课程老师才可以录入成绩,否则老师无法录入成绩,本门课程无效。选课首先要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已经制定好培养计划的同学可以忽略此步),然后才能选课。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方案中点击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可看到自己的培养方案内所有的课程,选择课程并提交即可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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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培养计划课程要求:

1、专业型在职研究生必须至少修够30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修够21学分。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英语、数值分析、文献检索已经统一置入,不需要学生自己选课,公共课中专业课及非学位课请与导师联系。

2、学术型全日制研究生(3年)必须至少修够32学分(马克思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其中学位课必须至少修够21学分。必修环节必须选,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国史专业除外)、英语(读写)一、二、英语(听力)一、二,必须选,数学(马克思学院、文法学院除外)必须选至少一门,公共课中专业课及非学位课请与导师联系。

3、专业型全日制研究生(2年)必须至少修够28学分,其中学位课必须至少修够15学分。必须环节必须选,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英语必须选,数学必须至少选一门,公共课中专业课及非学位课请与导师联系。

二、选课

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点击选课管理中左列本学期选课开始选本学期的课程,如图:

IMG_256

只有将课程制定到个人培养计划中,学院排课后,在本学期选课中才能看到课程,选择本学期要上的课程。选课结束后,请各位研究生查看本人的本学期课表,以确定选课是否成功。如果学生没有选课,老师看不到学生信息,则无法录入成绩,学生只能等待再次开课时重新选课或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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