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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毕业生迁移户口通知
2018-06-05 09:20     (点击: )

内蒙古科技大学保卫处户籍科将于2018年6月18日至7月7日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代办。具体细则如下:

一、迁移流程

① 毕业生在户籍科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迁户手续;

② 毕业生根据意愿决定落户地点,确认详细落户地址;

③ 毕业生于规定时间内到户籍科,登记迁出地址,以及迁出人员身份信息,核对盖章;

④ 毕业生收到户口页无问题后到沼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⑤ 毕业生持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等至迁往地落户。

二、注意事项

1.曾借用户口页的同学请在迁出前将户口页归还至户籍科;

2.入学时提交过户籍证明的同学请到户籍科领取,毕业后交还当地派出所;

3.迁往地一般为原籍家中工作单位,考博的同学可迁往新学校(本校升研前来说明即可),其余地点需先在迁往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

4.迁往工作单位需先确认单位是否接受户口,办理时请提供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请毕业生先确认毕业生至迁往地落户是否需要报到证,如需要报到证,请预先协调好报到证相关事宜。

6.迁往北京市上海市非原籍户口需开据进京许可证等一切相关证明,此手续请联系单位办理。

7.请问清楚迁往地,正确具体的落户地址,如XX省XX市XX县XX街坊XX号或XX省XX市XX单位,迁往原籍提供以前身份证上地址即可。

8.迁移地址禁写公安局、派出所。

9.户口迁移证不得丢失,迁出后迁移证即户口,每人只有一份

10.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落户,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安排办理时间。请不要在马上离校前办理,请规划好时间提前办理。

11.应届毕业生户口办理期间一律不接受代办,提前离校的同学请规划好办理时间。

12.暂未决定迁移地点的同学,户口可留校2年,2年后交由包头市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保管。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保卫处户籍科:本科院东门警务室

沼潭派出所地址:火车站向东200米路北巷内(巷口有南郊农村信用社)

办理时间:2017年6月18日——7月6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户籍科电话:5953933

内蒙古科技大学保卫处户籍科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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