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教研函〔2015〕3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15〕26号)要求,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厅确定了11个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校所(院)、校企协同创新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机制和模式,不断提高研究生创新、创造和创业的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加大投入,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附件: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序号 |
学位授予单位(甲方) |
合作培养单位(乙方) |
联合培养 学科领域 |
1 |
内蒙古大学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
2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 |
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3 |
内蒙古科技大学 包头医学院 |
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控制中心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4 |
内蒙古科技大学 包头师范学院 |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理论 与材料计算重点实验室 |
理学 |
5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 |
6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
水利工程、农业工程 |
7 |
内蒙古医科大学 |
通辽市蒙医整骨医院 |
中医学(民族医学) |
8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 |
管理学 |
9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药学(蒙药学) |
10 |
赤峰学院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11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内蒙古财政科学研究中心 |
财政学 |